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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巾帼文明岗”和“五一巾帼文明标兵”创建方案 发布人:束云刚   来源:教务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   发布日期:2016-04-01 13:53:33    点击数量:

为更好地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女职工为学院发展建功立业,积极倡导广大女职工自信自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应院党委和上级的指示,我院工会决定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拟从2017年起设立创建“五一巾帼文明岗”和“五一巾帼文明标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争创“巾帼文明岗”和“巾帼文标兵”活动为载体,以鼓励女职工爱岗敬业、建功成才为重点,以全面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为目的,动员和组织女职工学习新知识、树立新观念、创造新业绩、建设新生活,塑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钟山女教工的新形象,为我院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宗旨

组织和引导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树立质量、竞争、服务等观念,要发挥女职工应有的作用,展示当代女性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塑造良好女教师形象。

三、创建口号

巾帼妙手育人才 青春赞歌颂佳绩

四、创建目标与条件

(一)五一巾帼文明岗

以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部门、科室、年级组、学科组(教研组)、课题组为评选单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与“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各项活动,在教学教改和科研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开拓、争创一流,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显著业绩,女职工组织要在各项工作中有创新、有发展、有特点。

1.以分院、系(教研室)或处、室(馆)为参评主体,女性应占岗位成员人数的60%以上。

2.争创岗位主要负责人是女性。

3.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4.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5.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重视,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6.所有成员工作量饱满,并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任务。

7.每次授予“五一巾帼文明岗”单位不超过2个。

8.“五一巾帼文明岗”为单年份评选。

(二)五一巾帼文明标兵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三严三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教职工岗位建功等素质提升活动;

2.示范带动。对“巾帼标兵”活动意义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服务意识强,群众威信高,在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3.业绩突出。在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爱岗敬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创先进,在服务社会上争优秀,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是本校(单位)的教育教学管理骨干,群众基础良好。

4.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5.在本校从事教育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

6.在评选期间结合本职工作至少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参加学校各种教学竞赛或岗位练兵、评优至少获得二等奖(包含)以上奖项一次以上。

7.评选范围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在职女教职工倾斜。

8.“五一巾帼文明标兵” 为双年份评选。

五、活动内容

1.以征文、座谈会、演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不定期地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悟党的重要思想。结合教师准则,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四自”、“四有”教育。

2.制定严格的岗位业务学习制度,开展各种竞赛活动等行业规定、要求学习及岗位服务培训。

3.积极组织开展的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女工阅读的报纸、网络信息,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活动中,积极参与,开展各种比赛及活动,展示巾帼风采。

4.积极参与各种社会献爱心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福利院献爱心”、“抗震救灾捐款”等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院争创“五一巾帼文明岗”和“五一巾帼文标兵”活动的顺利实施,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对创建活动进行计划、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

组 长:杨四海

副组长:朱贵喜

组 员:高立庆、徐 静、肖 翀

创建领导小组加强创建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领导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创建活动积极、健康地开展。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工会合署。